祿豐縣紀委深化“三轉”,轉變工作理念,緊緊扭住紀律不放,緊扣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來開展問責工作。2015年共開展問責53件,其中,單位13件,科級干部10人,一般干部30人。
堅持抓早抓小,正風肅紀常態化。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黨員干部違反紀律問題“小節”、小毛病嚴肅問責,堅決糾正和查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保障政令暢通,推動工作落實。加大會議紀律的督查,對參會人員進行簽退到,對代會、缺會、早退等現象進行及時通報,情節嚴重的進行嚴肅問責。如:2016年1月6日在全國全省全州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出現缺會及早退的情況,對缺會縣公安局李某進行嚴肅追責,對早退的6個縣級單位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同時向縣政府和縣紀委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通過嚴肅問責,真正做到“問責一人、教育一片”。
嚴格責任追究,督促主體責任落實。出臺《加強作風建設問責實施辦法》,把主要力量放到對“遵紀不夠”、“執紀不嚴”、“違反紀律”等現象的監督和案件查處上,放在對“四風”問題的監督、執紀和曝光上,逐步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溫床。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由原來的年中督查、年底考核改為季度督查、年中檢查、年底考核,更加注重日常工作建設,把主要精力用到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上來。對監管不力的,嚴格執行“一案雙查”,以問責常態化促進“兩個責任”落到實處。2015年,3名縣屬部門黨委書記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
堅持有責必問,堅決糾正不正之風。嚴格貫徹執行《云南省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試行)》《祿豐縣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試行)》等問責制度,堅決查處效能低下、懶政怠政、不負責任、執行不力、弄虛作假、奢侈浪費的人和事,重點整治黨員干部從政行為中“庸、懶、散”的不正之風,以“零容忍”的態度、最嚴厲的問責措施倒逼工作落實。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大對救災救濟資金、扶貧資金、保障房建設等民生領域利民惠民政策措施落實不力的問責和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保障群眾的合法利益。如:2015年和平鎮大德村委會7名干部截留救災糧被問責。 (王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