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紀委按照為領導決策、為辦案服務的要求,及時匯總、審核,督促規范處置,認真組織問題線索排查會,嚴格處置程序,既堅持有腐必懲,體現“四種形態”的執紀觀念,又落實抓早抓小的要求,提高問題線索排查的科學性和問題線索的成案率。
規范問題線索管理。對州管干部問題線索實行統一受理、登記,建立臺賬實行集中管理,依規履行轉辦手續,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州管干部問題線索提交線索排查會。利用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管理系統網絡平臺,建好用好管好問題線索,做到問題線索管理便捷高效。同時,按照《關于對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處置方式進行調整的通知》,督促承辦室嚴格程序,統一分類、統一處置標準,及時做好向上級報告問題線索處置情況。
審核把關五類處置方式。著重分析是什么人舉報,是實名舉報還是匿名舉報,舉報人了解被舉報人到什么程度,了解越深,反映的問題越可信。同時,分析為什么舉報,舉報目的是什么,目的不同,反映問題的可信度就不同。分析反映的問題,被舉報人自身條件有沒有能力違反被反映的問題。分析有什么證據,如果列舉的證據與反映問題有關聯性,則問題線索質量較高,應優先列入初步核實,根據反映的問題線索,分類進行處置。
以線索處置體現新辦案理念。在問題線索排查中,在同等條件下,對“三種人”優先安排初核。對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問題反映比較集中,身處重要崗位將來還有可能提拔的“三種人”作為辦案的重點。牢固樹立執紀“四種形態”思維,注重抓早抓小,把談話函詢作為問題線索重要處置方式。通過談話函詢進行提醒,促進抓早抓小,同時也是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的有效措施,避免問題線索積壓。
2015年,西雙版納州紀委按五類標準處置反映州管干部問題線索99件。其中:擬立案27件,初步核實23件,談話函詢20件,了結29件。通過問題線索排查,及時有效的查處違紀違法案件,使查辦案件的綜合效果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