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雙版納州紀委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聯合財政部門對州屬6個單位 “三公”經費使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收到良好社會效果。
嚴格調查程序不減少。對“三公”經費使用情況檢查發現的問題,通過黨風政風監督室整理轉交紀檢監察室后,紀檢監察室及時逐級呈報審批并啟動調查程序,嚴格遵守辦案制度和規定,緊緊扭住經費管理這條主線,確保以查清問題為目的,不因問題嚴重與否而減少工作流程,不因工作量的大小而忽視每一個環節,紀檢室積極查閱大量資料,認真甄別和核對每一筆公費開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規范性,全面固定每一個問題的證據材料。在對問題的查處和責任的認定上,充分保障了各單位對存在問題享有的解釋權,結合各單位黨委(黨組)人員分工情況,合理區分責任,不搞“一刀切”。
堅持調查標準不降低。及時制定調查方案,準確把握調查方向,精心擬制談話要點,重點確定調查內容,嚴格控制談話范圍,合理安排調查時間,針對所反映的問題,合理分工部署,及時調閱相關憑證,既徹查直接反應出來的問題,又深入挖掘存在的隱性經費開支問題。為確保“三公”經費管理使用合理合規,有效杜絕經費在管理和使用過程中系列問題的重蹈覆轍,堅持“抓眼前,管長遠”工作方針,嚴格按照“查處一起,教育一片”的工作思路,在調查過程中,不片面注重對違規開支經費問題進行調查,還對不規范的開支項目進行必要的規范和提醒。凡是涉及公用經費的問題,不管開支數額多少,不論接待對象層次,不講任何特殊理由,都堅持查個水落石出,以確保“三公”經費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嚴肅性。
把握懲處與教育相并舉。通過州紀委和財政部門聯合對部分單位“三公”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抽查檢查來看,經過分析比對,反映出來的問題相對較為集中,且在未被抽檢的大多數單位中都還帶有共性。對 “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檢查和審計存在的問題,嚴格按照“四種形態”監督執紀,把教育和懲處有機的結合起來,把改正錯誤的機會留給了各單位領導和相關責任人。問題查清后,逐一深入到各單位組織學習相關規定,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組織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及時督促整改,限期糾正違規問題,讓各級領導和各位具體操作的人員都能正確認識到違規批準以及違規操作使用經費所帶來的嚴重后果,以確保建立規范和完善的“三公”經費管理使用制度。
注重查處與整改相結合。在開展調查工作的同時,也積極與各單位財務以及管理人員共同探討、共同對照規定查找問題。對調查出來的問題,認真搞好分類,共同商定解決辦法和制定整改措施,邊查邊改,有效堵塞各種漏洞,對細小的問題立行立改,對含混不清的問題共同查政策、找規定,仔細甄別,正確區分。 截至2015年12月,已完成對所有問題的整改和人員的處理,共責令在單位干部職工大會上作出檢查18人,整改問題94項,退回違規報銷經費10087.5元,督促帳外管理資金27785元及時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