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制定出臺了《大理州州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工作辦法(試行)》,對領導干部作風建設進行綜合分析研判。
該制度嚴格按照“收集資料、聽取意見、實地走訪、綜合分析”四個步驟,重點掌握領導班子結構是否合理、推動落實是否到位、作風建設是否良好,以及領導干部個人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結合隨機調(diào)研、專題教育、日常考核情況及收集了解到的信息,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研判,形成分析研判報告。通過研判及時了解掌握領導班子和干部個人情況,對反映出的具有苗頭性、有不良傾向、思想波動較大的領導干部給予談話提醒。對分析研判中干部群眾反映好、工作能力強、工作業(yè)績突出、勇于擔當?shù)膬?yōu)秀干部建議選拔到重要領導崗位上來;對干部群眾反映較差、工作推動不力的領導干部建議及時作出調(diào)整。
據(jù)了解,2015年8月和12月,有關部門共派出14個研判組,完成對12個縣市、107個州級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陳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