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原副市長蔣某某玩忽職守、為官不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致使分管的下屬部門發生多起違紀違法案件。蔣某某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被免去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職務……紅河州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工作中,強化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運用,嚴肅責任追究,切實推動“兩個責任”的落實。2015年,共對24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9名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黨員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
“有的地方和部門黨委主體責任認識模糊,反映出責任沒有壓實、向基層延伸不夠……要把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紅河州委提出明確要求并堅持以上率下,帶頭落實主體責任。州委常委會多次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全州各級干部分期進行集中輪訓,開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白恩培、仇和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教訓,營造旗幟鮮明講政治、從嚴從緊抓紀律的氛圍。2015年共7.6萬余名黨員干部接受廉潔教育。
為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2015年,紅河州組織部分縣市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開展落實“兩個責任”在線訪談。州委、州紀委就落實“兩個責任”分別約談了各縣市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扎實開展述廉述責,截止今年2月,所有縣市黨委、政府“一把手”和州級有關部門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雙述”全覆蓋。認真開展任前廉政談話,凡新任或調整崗位的領導干部均接受廉政談話。
紅河州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年初簽訂責任書,年終由州委常委帶隊單獨檢查考核。2015年,對2014年度評定為基本合格的縣市和單位黨委(黨組)主要領導進行了約談,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落實。為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該州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確保責任到位、整改到位、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