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來,富民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中央、省、市紀委部署要求,聚焦主責主業,正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始終突出“三個堅持”,做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有力推動了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取得實效。
堅持“三個轉變”,強化監督執紀理念。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從“三個轉變”即:在監督對象上,由僅盯住“關鍵少數”向既盯住“關鍵少數”又管住全體黨員轉變;在監督時機上,由聚焦事后懲處向注重防微杜漸轉變;在監督手段上,由注重紀律處分向綜合運用多種處置手段轉變入手,不斷強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執紀理念,筑牢黨員干部廉潔從政“防火墻”。
堅持抓早抓小,善用五種處置方式。無論是在信訪舉報、督促檢查或是在案件審理中,縣紀委都堅持抓早抓小,善于運用五種問題線索處置方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對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函詢,逐步使咬耳朵、抽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對于反映領導干部性質不嚴重、情節輕微的一般性問題,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籠統、不具體的問題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本著相信干部、給干部主動承認和改正錯誤的機會,采取與其談話,了解事實真象;發函詢通知,由本人對反映問題作出情況說明等方式來處理。如發現干部未如實說明情況或者故意隱瞞問題的,一律從重處理;如主動說明組織未掌握的問題,可從輕處理。2015年誡勉談話31人次,約談19人次,函詢 4人次,對16個輕微違紀問題進行了適當處理,作出黨政紀輕處分16人。
堅持重拳出擊,快查快處違紀行為。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對觸犯紀律的及時處理到位,堅決防止小錯釀成大錯。一是及時查處“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等九項制度規定,對查辦案件中發現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不力、違反民主集中制相關規定、選人用人嚴重失察失誤,發生窩案串案或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情形的,既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又倒查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責任。2015年對落實 “兩個責任”工作不力的2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二是及時查處虛報騙取和私分醫保基金問題。嚴肅查處了永定街道衛生院、永定街道衛生院分院、永定街道大營衛生院、羅免鎮中心衛生院4個基層衛生院虛報騙取醫保基金問題。4名衛生院院長及2名職工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3名副院長被給予留黨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三是及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對征地拆遷、森林防火、防汛減災、扶貧攻堅、維穩及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提升等工作開展專項督查25輪次。在元旦、春節、抗戰勝利70周年等重要節點,對全縣各級各單位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公務用車管理等情況開展明察暗訪12次。對全縣“三重一大”制度規定執行情況開展自檢自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情形的27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3起,對3名責任人給予了責任追究,其中黨政紀處分3人。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