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寧洱縣通過專項檢查和明察暗訪,共問責黨政領導干部20人,與2014年問責3人相比,問責力度明顯加大。
建立協調機構。由縣紀委牽頭,建立“問責年”活動聯席會議制度,負責聯系溝通、檢查督辦和協調解決“問責年”活動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匯總上報相關材料。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研究“問責年”活動中的各項事宜。
明確責任,認真履職。各級黨委、政府及職能部門既是完成“問責年”各項目標任務的責任主體,又是問責的實施主體,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積極履行兩個責任,著力解決黨員干部存在的不作為、不盡職、不擔當和庸政、懶政、怠政等“為官不為”問題;縣級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及相關職能部門作為問責的承辦主體,加大檢查督查和調查核實力度,嚴格依規問責。
制定措施,落實責任。各鄉(鎮)、縣屬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問責年”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明確職責、強化措施、加強監管。制定工作路線圖和時間表,層層分解任務,把職責明確到部門、單位,把任務落實到科室、崗位,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有反饋。
強化監督,有責必問。各級各部門嚴肅紀律,強化監督。對庸政、懶政、怠政、嚴重失職瀆職和“為官不為”問題責罰到位;對盡職干事、履職擔當中出現的失誤,視情況從輕、減輕或免于追責。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定期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抽查,對失職不督、有責不問的鄉(鎮)、單位和責任人實行一案雙查,失職責任和監管責任一并追究。組織人事部門要嚴格執行問責辦法的規定要求,把問責結果作為干部評先評優、調整任用和推薦提拔的重要依據。
完善機制,推進工作。全縣各鄉鎮、各單位(部門)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嚴明紀律作風,強化責任落實,切實增強工作主動性、執行力和擔當精神。不斷健全、完善黨政干部問責機制,使問責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通過任務倒逼,責任倒查,促進轉作風、抓落實,著力解決好工作落實中的梗阻環節和“最后一公里”問題,有效推動了上級和縣委、縣政府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
被問責的20人中,因相關部門主動提出需要對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事項、重點項目及其他需要問責的事項建議,被問責4人;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因未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被問責5人;在鄉(鎮)紀律作風交叉檢查工作中發現違反工作紀律,被問責11人。 (姚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