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龍陵縣嚴格按照“廉潔節儉增效”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市實施辦法以及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各項規定,強化監督管理,有效壓縮“三公”經費開支。2015年全縣“三公”經費支出總計2779.71萬元,比2014年3263.54萬元減少483.83萬元,同比下降14.83%。
強化源頭管理,扎緊制度籠子。制定《龍陵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健全完善公務接待執行要求、執行標準以及經費管理使用等內容,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出臺《龍陵縣“三公”經費預算及審計監督辦法》,要求各部門對“三公”經費實行單獨分項列支,由財務人員嚴格審核“三公”經費支出,做到各項支出一律控制在預算核定標準內。
加強支出控制,嚴格預算執行。全面實施預算管理,嚴格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從嚴控制一般性開支,確保“三公”經費開支穩步下降。
推行陽光財政,自覺接受監督。以建設“陽光財政”為目標,加強“三公”經費動態管理和跟蹤問效,督促全縣10個鄉鎮、76個預算部門通過龍陵縣政府網站對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進行公開,做出承諾,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高明信 莫增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