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原副縣長白智勇,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大操大辦喪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按相關程序免去其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職務。”這是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紀委日前通報的一起典型案例。
2015年,紅河州紀委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從嚴執紀、違紀必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核實違紀線索995件,同比增長167.47%;立案536件,同比增長48.9%;結案540件,同比增長72.5%;處分違紀人員549人,同比增長62.43%。
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握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住黨員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做深做細監督執紀各項工作。2015年,共對24名州管干部進行紀律審查,其中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紅河州注重以紀律為尺衡量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行為,綜合運用函詢、誡勉談話、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嚴格執行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簽字背書”程序,嚴格審查談話函詢對象說明材料,并要求在民主生活會上說明情況。2015年,共就相關問題談話函詢縣處級干部27人次。
暢通信訪渠道、完善信訪舉報工作制度,依規受理信訪舉報問題。該州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進行大排查、大起底,按照“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的要求,規范問題線索管理,嚴格按照“五類處置方式”辦理信訪舉報件。2015年,全州共問責黨政干部195人次,其中州管干部57人次;約談黨政領導干部1592人次,其中州管干部12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