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共受理紀檢監察業務范圍內信訪舉報741件,初核652件,立案387件,其中縣處級11件、鄉科級9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23人,移送司法機關18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494.86萬元……2015年,文山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聚焦主業主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強紀律審查,反腐敗斗爭成效顯著。
反腐敗協調機制進一步強化。健全完善州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細則,明確機構、職責、制度和紀律要求,進一步理順關系、規范程序。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在查辦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執紀執法機關的職責任務,整合優化辦案資源,信息共享、聯合辦案、線索移送等日趨常態化。
嚴肅查處案件,持續高壓反腐。嚴肅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和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三類重點人”,特別是嚴肅查處了文山市“12?31”事件失職瀆職案等典型案件。積極配合省紀委開展專案查辦和省委巡視聯絡服務工作,及時辦理移交問題線索,督促州、縣兩級強化整改落實,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按照“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管理新機制,認真規范問題線索管理和處置,對十八大以來領導干部問題線索進行大排查、大起底,嚴格落實五類處置標準和方式,實現動態“清零”。認真落實信訪分流辦法,加強信訪督辦。堅持快查快審快結,涉嫌犯罪案件及時移送。強化對紀律審查工作的領導、指導、監督和管理,制定出臺紀檢監察機關談話函詢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程序。組織開展專案賬戶和涉案款物集中排查清理,積極推進辦案場所規范化建設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