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會澤縣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牢牢住“牛鼻子”,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切實將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付諸行動。
知責,讓責任內容駐進心里。組織召開“會澤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工作會議”,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進行專題部署;縣委主要領導代表縣委常委班子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口頭承諾,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代表縣委常委作口頭承諾,縣委各位常委簽訂了《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承諾書》。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安排2次以上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特別是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保證了每一次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都安排有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內容。每位縣委常委都到自己的聯系點和分管部門講授專題廉政黨課,在加強黨員干部廉政教育的同時,也進一步筑牢自身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定責,讓責任壓力層層傳導。縣委制定《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目標任務分工方案》,從六個方面明確了28項具體任務,建立責任清單、明晰追責制度、傳導責任壓力。縣委、縣政府每年都與全縣23個鄉(鎮、街道)黨(工)委、43縣直單位黨委(黨組)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從主體責任、作風建設、監督責任、工作創新、廉潔自律、責任追究、結果運用等7個方面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安排部署。各鄉(鎮、街道)、縣直各單位黨委(黨組)分別與下屬黨總支、支部簽訂責任書,實行網格式分責、鏈條式傳責,推動責任制橫連到邊、縱貫到底。
擔責,讓責任措施落在肩上。縣委主要領導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出臺《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實施辦法》,每年組織10名左右鄉(鎮、街道)和縣直單位主要領導向縣紀委全會述廉,并接受民主測評。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醞釀、確定任免方案時要求縣紀委書記參加并實施監督,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項時縣委主要負責人實行末位發言。推行縣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廉政提醒談話制度,加強縣紀委對同級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縣委主要領導每年單獨聽取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對同級黨委的監督情況匯報,治病于未病,防患于未然。
問責,讓責任追究震懾一片。縣委大力支持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僅優先保障執紀監督辦案所需,賦予紀檢監察機關在黨風廉政建設、“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審查權、建議權與否決權,還專題聽取重大案件、落實“兩個責任”等專項匯報,將懲貪治腐作為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環境的重要手段,旗幟鮮明地支持執紀監督問責。2014年以來,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143件(次),黨政紀立案101件,查結98件107人,其中鄉科級干部26人。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的3名原鄉鎮黨政主要領導進行了責任追究,分別給予三人留黨察看、撤銷黨內職務、撤職、降級等黨政紀處分。在加大紀律審查的同時,強化對作風督查,兩年來,組織開展明察暗訪27次,對16起公車私用、68起上班期間違反工作紀律、85起違反會議紀律等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給予問責處理56人,黨政紀處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