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刻把握新形勢下紀律檢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積極探索,勇于實踐,堅定不移懲治腐敗,立案查處160人,點名道姓通報3批95起頂風違紀典型。
聚焦監督執紀主責,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總結”的工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影響改革發展的紀律作風問題加強監督,開展了穩增長、扶貧攻堅、“五網”建設、“掛包幫”“轉走訪”、重大項目建設、華坪“9·15”洪災恢復重建、投資審批中介超市建設責任落實情況、麗江古城5A級景區存在問題綜合整改整治工作、城市及公路“面山”“兩違”、瀘沽湖和程海保護等專項紀律檢查,及時糾正存在問題。突出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注重抓早抓小,動輒則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嚴格執行黨委(黨組)書記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簽字背書”程序,嚴格審查談話函詢對象說明材料,并要求其在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上說明情況。對5名處級干部進行談話函詢,對反映失實的122件問題線索予以澄清了結,作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109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93人,開除黨籍46人。高度重視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建議和移交的問題線索,緊扣省委巡視組對我市一區四縣提出的反饋意見開展3輪專項督查,確保巡視反饋意見逐項逐條落到實處。
加強紀律審查,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充分發揮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加強反腐敗工作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形成依紀依法推進反腐敗斗爭合力。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385件(次),處置線索346件,立案155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60人,其中處級干部12人,科級干部41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人,挽回經濟損失724.76萬元。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反映領導干部的1820件信訪舉報問題線索進行了全面清理。嚴格落實問題線索五類處置標準和方式,認真落實“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線索管理制度,問題線索處置實現動態“清零”制定辦案場所使用管理規定,指導基層辦案場所規范化建設,5個縣區辦案場所建設改造完成,確保了紀律審查安全零事故。
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堅持不懈正風肅紀。加強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礦產資源開發、教育、醫療、執法機關、社會管理部門等重點領域監督專項整治,集中排查線索,整治突出問題。市委、市政府領導牽頭負責,在全市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整改存在問題128個,完成整改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138名,建立完善各類制度規定12個。持續開展明察暗訪,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起,處理5人,給予黨政紀處分5人;點名道姓通報3批95起頂風違紀典型。加強基層腐敗問題線索排查,強化救災款物監管,查處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36件。重視發現和解決涉農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強民生資金監管,通過“五級聯動”工作機制解決群眾各類訴求3340個,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保障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