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力氣整治干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方面問題。利用調研、下鄉的機會對機關作風進行督查,組織明察暗訪11次,對發現的遲到、早退、缺曠、工作不在狀態的9個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問責32人,督促政府系統干部轉作風、提效率……”保山市昌寧縣委副書記、縣長在保山市紀委全會述責述廉時就整治“四風”問題取得的成效時說到。
2月2日,保山市紀委召開三屆七次全會,昌寧縣委副書記、縣長等11名縣(市、區)和市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現場進行述責述廉。這是《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制度》出臺以來,黨政一把手向市紀委全會的第四次述責述廉,11名述責述廉對象在全會上自我剖析查擺問題34個,提出整改措施41條。截至目前,已有42人通過會議的方式向市紀委常委會述責述廉。
述責述廉大會上,各述責述廉對象重點圍繞作風建設、廉潔自律、政治紀律、主體責任等直面查擺問題---“8小時以外的監督還留有盲區,自律仍需強化”;“轉變作風,強化服務,整治‘四風’力度不夠”;“規矩意識和紀律觀念還需進一步增強”……自我剖析深刻,不回避、不遮掩。
接下來的提問質詢過程中,保山市紀委委員緊扣述責述廉對象職能職責、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單位作風建設、個人重大事項等情況,提出了一連串充滿辣味的問題。“你作為縣上的一把手,你是怎樣理解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的,你的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是什么?”“你們局,2015年,局長和一名副職都出現了違紀現象并被追究,你作為新上任的新局長你做了哪些對照檢查,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現在如何……”
對于黨員領導干部來說,個人重大事項是人民群眾最為關注的問題之一。當聽到一位市直單位一把手說自己和妻子為買房共同貸款140萬元時,一位市紀委委員就及時跟進,抬起話筒就直接追問其和妻子買房貸款140萬元是怎么來償還的,每月還多少,說給大家聽聽。使質詢問題不走過場,問在點子上,問在群眾關心的關鍵環節上。
在場的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其他與會同志紛紛表示,黨員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制度的實行,有力推進了干部作風建設的好轉,“四風”現象得了有效遏制,不敢腐的良好氛圍已基本形成,對最終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圍充滿足夠自信。(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