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把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四風”問題作為信訪舉報、紀律審查工作的重點,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不斷加大治理力度,2015年,共核實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407件,切實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促進了干部紀律作風的好轉。
暢通渠道打通堵點。為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及時發現和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該市建立了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四級聯動”工作平臺,建立起“受理和解決、網上辦理、定期研判”等工作機制,加強與組織、民政、財政、審計、國土、農業、扶貧等部門的聯系溝通,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同時,采取重點約訪、專題接訪、雙語接訪等“定制式”服務,最大限度消解制約群眾表達信訪訴求的知識、交通、語言等難題,及時受理群眾信訪舉報投訴。對反映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由市縣兩級紀委信訪室、紀檢監察室及分管案件查辦的副書記集體排查研判,并嚴格按照“擬立案、初步核實、談話函詢、暫存、了結”五種處置方式進行處置。2015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處置問題線索1200件,其中初核1112件,立案 529 件,其中縣處級33人,鄉科級 175人;結案518件,處分568人,涉嫌違法犯罪移送司法機關83人。
分片巡查整合力量。為加大對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各縣區對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職責分工進行了全面清理調整,確保聚焦主業,把主要精力用于集中排查反映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違紀問題線索,快查快處涉及惠農資金兌現、征地拆遷、集體“三資”管理使用及扶貧救濟物資發放、項目實施等方面的違紀問題上。同時,認真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相關規定,實施常委分片指導辦案和包案督辦制度,對重要線索初核和重要案件調查,實行聯合辦案或交叉辦案,由縣(區)紀委信訪室或紀檢監察室進行業務指導和工作督促。同時,各縣區紀委還定期召開案件查辦工作會議,通報各鎮(街道)紀委案件查辦情況,分析案件查辦形勢,交流案件查辦經驗。對不查辦案件或查辦案件推進不力的,及時約談鄉鎮(街道)紀委書記。
專項整治增添抓手。出臺《昆明市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深入開展了以嚴禁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嚴禁插手土地征用、嚴禁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嚴禁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等6個方面突出問題為重點的專項整治。查找問題 535個,處理 440個 500人。針對為官不為、為官亂為、不敢擔當等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開展紀律作風專項治理,問責處理干部 193人,其中黨紀處分57人,組織處理90人,政紀處分46人。
加大力度形成震懾。健全辦案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職能和作用,落實中央《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及省實施辦法,進一步推動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增強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完善監督問責機制,對查案不力、瞞案不報、有案不查的嚴肅追責。2015年,共核實涉及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407件,立案210件,處理233人。對“四風”問題突出,發生了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嚴重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查案件本身,又嚴肅追究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堅持“一案雙查”,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導致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44名責任人給予了黨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