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問責,責任就落實不下去;沒有執行,紀律就成為擺設。2015年,文山州委組織開展“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對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的34名領導干部進行了通報和集體誡勉談話,掛號整改問題137個,問責20人。
文山州委積極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嚴肅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和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三類重點人”,切實做到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全年,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業務范圍內信訪舉報741件,初核652件,立案387件,其中縣處級11件,鄉科級9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23人,移送司法機關18人,嚴肅查處了州國土資源局原局長何知平案、廣南縣部分領導貪污受賄案、文山市“12.31”事件失職瀆職案等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