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紀委積極探索運用“四種形態”,通過抓實批評教育、抓實組織處理、抓實紀律處分、抓實立案審查,從嚴監督執紀在實踐中取得了較好成效。
抓實批評教育,強化日常監督。注重日常教育,強化約談提醒,加大談話函詢,使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處置。2015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開展批評教育6人,誡勉談話17人,談話函詢66人,組織開展各類約談19次135人。
抓實組織處理,強化治病救人。對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律己不夠、自覺不足,觸碰黨紀黨規底線的黨員干部及時處理,做到抓早抓小。2015年全市共有121人被給予黨紀輕處分,31名黨員干部被組織處理。
抓實紀律處分,強化監督執紀。按照深化“三轉”的要求,轉變執紀理念、創新執紀方式,緊盯“四風”新動向,對發現的嚴重違紀黨員干部給予重處分。2015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撤銷黨內職務1人、留黨察看20人、開除黨籍113人。
抓實立案審查,強化震懾效果。對照“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的要求,始終保持高壓反腐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多少查處多少,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2015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移送司法機關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