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昆明市尋甸縣積極探索紀檢監察室對分工聯系單位全面履行監督檢查、紀律審查、問責處理職責“總承包”的措施和辦法,挺紀在前,有力推動了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
深入落實“兩個責任”。積極完善“一案雙查”制度落實措施,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了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嚴重腐敗案件的部門和單位,由紀檢監察室將案件本身問題查清楚,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后,按照“一案雙查”的要求同時追究有關領導的監管責任和領導責任。2015年以來,尋甸縣共查處“一案雙查”問題5件15人(其中,問責10人、黨紀處分5人),有效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落實。
嚴肅查處“三種人”。緊緊抓住“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后”這三個重要時間節點,突出紀律審查重點,重點查處“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黨的十八大以來,尋甸縣共集中排查和處置群眾舉報、輿情反映以及各相關執紀執法部門反饋的問題線索81件 93人,切實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2015年以來,尋甸縣紀委查處的40件44人中,涉及以上“三種人”的案件共有8件10人。
把握運用“四種形態”。制定了《在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系統建立分片協作巡查工作制度》,將全縣10個鄉鎮(街道)分為3個片區,通過異地交叉巡查的模式定期對“兩個責任”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監督沒有例外、不留死角。依紀依規開展紀律審查工作,掌握和運用好“四種形態”。2015年以來,尋甸縣紀委查處的40件44人中,給予黨紀輕處分23人,占52.3%;對13名被問責、處分干部進行回訪,對處理期滿、民主測評平均分90分以上且個別談話反映良好的4名干部按期解除問責或處分。
堅持“五類處置方式”。堅持和完善問題線索統一管理和集體排查制度,健全完善“月分析、季排查”機制,有針對性地完善了談話函詢制度。認真區分一般信訪件和問題線索,嚴格按照擬立案、初核、談話或函詢、暫存、了結“五類處置方式”上報。2015年以來,尋甸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電話舉報131件(次),同比上升了87.1%。初核問題線索90件92人,了結28件,轉立案38件42人,談話函詢1件。
2015年以來,尋甸縣紀委共立案38件42人,辦理司法報批件2件2人,結案40件,處分44人(鄉科級10件10人),立案數、處分數、涉及鄉科級人數同比分別增加了26.7%、22.2%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