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龍陵縣堅決反對“四風”,從治理“舌尖上的浪費”到治理“車輪上的腐敗”,從整治“節禮上的歪風”到整治“會所里的邪氣”,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機關作風持續好轉,成效顯著。
嚴格規范和改進公務接待方式。認真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堵塞管理漏洞,嚴格控制會議、差旅、外出考察等支出,堅決糾正比闊氣、講排場、用公款大吃大喝、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等行為。2015年,全縣公務接待經費支出1698.81萬元,同比下降13.7%。
嚴格規范公務用車的配備、購置和管理使用。從嚴整治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和公車私用等行為。2015年,全縣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支出1065.9萬元,同比下降16.7%。
嚴格加強因公出國(境)財政經費預算約束。強化預算約束,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杜絕假借考察、學習、研討、培訓等名義,用公款變相出國(境)旅游。2015年,全縣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15萬元,同比下降3.3%。
嚴格規范辦公用房管理使用。對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2015年,共對77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對34個超標準使用的單位進行了限期整改,全縣共清理騰退和整改辦公用房4110.76平方米。
嚴格規范辦文辦會和評選表彰。嚴格控制發文和會議數量,2015年,以政府和政府辦名義下發的文件比2014年同期減少63件,精簡率14%,以政府和政府辦名義召開的會議比2014年同期減少4個,精簡率6%,有效促進了節約型政府建設,提升了政府機關工作形象。(馬斯婷 王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