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德宏州紀委六屆六次全會通報了德宏州2015年度懲防體系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42個地區部門單位被評定為優秀,61個地區部門被評為合格,6個地區部門被評為基本合格、2個部門被評為不合格。
通報指出,去年12月21日至30日,由州委常委帶隊,采取聽取匯報、述廉述責、民主測評、查閱資料、民意調查、社會評價、延伸檢查等方式,對全州111個責任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抓作風建設、落實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的全面檢查考核。考核情況和結果經州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在州紀委全會上通報。
通報認為,全州各級黨委(黨組)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嚴格執行德宏州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辦法,體現了對主體責任的責任擔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腐敗問題,保持了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和有力震懾,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但仍然存在治理庸懶散慢和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還要進一步加強,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仍然易發多發,紀檢監察機關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探索實踐不夠等問題。
通報確定,芒市、盈江縣、隴川縣、州委辦、州人大機關等42個地區部門被評定為優秀,梁河縣、州政協機關、州紀委監察局等61個地區部門被評為合格,瑞麗市、州水利局、州林業局、州商務局、州國土資源局、州移民開發局6個地區部門被評為基本合格,州交通運輸局、省第六勞教(強戒)所2個地區部門被評為不合格。
通報重申,檢查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列入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重要內容。對評定為優秀的單位,給予適當獎勵;對評定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單位,由紀檢監察機關對其黨政主要領導和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誡勉談話,取消單位及其主要領導、相關領導年度考核評優評先資格,并限期整改,復查驗收。
通報要求,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和行動,保持堅強政治定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深化標本兼治,創新體制機制,健全法規制度,強化黨內監督,扎實推動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努力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為實施德宏“十三五”規劃起好步、開好局提供堅強有力的作風紀律保障。(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