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紀委圍繞建設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干部隊伍目標,認真履行管黨治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政治責任,靈活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切實強化對黨員干部的監管。
抓早抓小“治未病”。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推進黨內關系正常化,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常態。強化監督檢查和作風專項整治,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增強各級黨員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強化對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嚴把程序關、質量關,確保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真正拿起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刺刀見紅、真刀真槍推進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態;強化約談提醒,制定《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約談下級黨政主要領導及紀委負責人暫行辦法》,由紀委常委每年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兩輪約談,實現全覆蓋,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打預防針,讓干部身上的一些小問題、小毛病在萌芽狀態就得到及時根治。
違紀必究“治已病”。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持續深化“三轉”,回歸黨章主業,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從以往查辦大案要案為主向全面監督執紀問責轉型,緊緊扭住紀律不放,動輒則咎,治“病樹”、拔“爛樹”、正“歪樹”,保護“森林”,讓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成為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是極極少數。十八大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作出黨政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284人,作出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390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47人。
家庭助廉“常防病”。運用“四種形態”,把管黨治黨、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干部家庭中。著力傳承中華傳統美德,樹立廉潔家風,筑牢“家庭防線”,解決一人“落馬”,牽出“全家”的“家族式腐敗”問題。建立新提拔縣處級領導干部廉政承諾制度,利用干部提拔使用時的關鍵關口,對干部及其家屬開展廉潔教育,要求共同遵守社會公道、家庭美德,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向《準則》高標準看齊,遠離《條例》規定“紅線”,共同筑牢家庭“防腐墻”。擬提拔干部本人及其家屬分別在廉政承諾書親筆簽名后,交市紀委組織部存入干部個人廉政檔案。凡不按要求進行廉政承諾的,市紀委將建議組織部門取消擬提拔資格。2015年12月該制度實施以來,共有2批24名擬提拔縣處級干部及其家屬作了廉政承諾。(左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