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委統一安排1月11日至20日,由12名市委常委帶隊,組成12個檢查考核組,深入10個縣(區)和80個市直部門對2015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全面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落到實處。
12名市委常委分別在各縣(區)、市直部門檢查考核工作動員會上作動員。并在動員中指出,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促進各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推動普洱科學發展、綠色發展的重要政治、紀律保障,也是加強市管領導班子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市委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高度重視。
在動員中強調,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準確把握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常態新要求,扎實推進“兩個責任”落實。要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平原則,精心組織實施好檢查考核工作。既要肯定成績、總結經驗,又要發現不足、指出問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
在動員中要求,各級各部門要以此次考核為契機,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紀委全會精神,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引向深入,從嚴從實教育管理黨員干部,持續深入推進作風建設,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廣大黨員干部要做到心中有黨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責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為,以更好的精神狀態和工作作風,在行動上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狠抓落實,真正體現忠誠、干凈、擔當。
據悉,考核內容包括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作風建設和責任追究四個方面,主要采取自檢自查、考核動員、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個別談話、實地檢查、意見反饋等方式進行,重點檢查考核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和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辦法和市委具體規定,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和強化責任追究的情況。較去年相比,考核內容進一步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和作風建設,更加細化和突出了對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檢查考核,嚴防“四風”反彈,從而增強了檢查考核工作的針對性,將有效推動“兩個責任”的落實。考核結果將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列入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