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腐敗案件嚴重影響社會穩定”,這是省委第六巡視組2015年對昆明市開展集中巡視組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反饋意見中的一條。
2015年,昆明市堅持問題導向,堅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基層腐敗案件,有力推動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為加大查處基層腐敗案件力度形成震懾,昆明市制定了市紀委監察局監督執紀問責“總承包”工作辦法,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室和紀工委監察分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基層紀委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的督促、指導和支持。建立鄉鎮(街道)紀委書記分片交叉巡查制度,分片開展異地交叉巡查,及時發現和查處基層干部違紀違規問題。全面開展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集中查處社區、村組干部以權謀私,侵占群眾利益等行為,集中查辦“三類重點人”及農村“三資”管理、城中村社區違法建設等領域的腐敗問題。
昆明市還將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列入基層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的內容,將監督檢查及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工作列入各級紀委的監督責任內容,督促基層黨委政府落實村級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制度,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監督,嚴防村組干部違規違紀行為發生。制定了《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昆明市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流轉交易工作方案》《昆明市規范農村集體資產委托中介機構代理服務工作方案》,堅決從源頭上堵住腐敗漏洞。
同時,昆明市深入開展以嚴禁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插手土地征用、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違規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收受“紅包”、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等6個方面突出問題為重點的專項整治,深入排查和處理“六個嚴禁”方面存在的問題,截至目前,共發現問題535個(件)582人,其中,黨紀處分154人、政紀處分117人、組織處理303人(部分人員同時受黨紀政紀處分)。
據了解,2015年,昆明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實涉及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案件407件,立案200件,處理205人,其中,查辦損害群眾利益案件186件、處理195人。
對群眾身邊“四風”問題突出的,依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以及出現嚴重腐敗案件、影響惡劣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據悉,2015年,昆明市共追究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領導干部43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