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牛鼻子’”。2015年以來,西山區牢牢牽住“牛鼻子”,緊緊圍繞從嚴管黨治黨這一關鍵,從六個方面入手,督促各級黨委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確保主體責任落地生根。
壓實“主體責任”。區委常委班子帶頭遵守黨章,嚴格執行《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省委、市委等相關工作要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放在突出位置來抓,推進各級黨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區委常委會每季度至少一次專題研究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每半年至少專題聽取1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情況匯報,12月底前向市紀委專題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做到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2015年區委先后召開5次常委會議、6次專題會議,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研究和安排部署反腐倡廉重點工作。建立常委班子成員之間常態化的談話提醒制度,對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加強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定期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區委主要領導每年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細化內容定責。制定《區委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把責任劃分為領導班子責任5類30項,主要負責人責任11項,并嚴格按照主體責任清單推進工作落實,指導街道黨工委和區屬各部門制定個性化的主體責任清單,建立健全主體責任壓力傳導機制,把“兩個責任”基層化、具體化、可操作化。
轉變考核和監督檢查模式。積極轉變以往“重年度考核、輕日常管理”的黨風廉政建設考評模式,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實施方案和考核實施細則,大力推行動態管理、季度考評,強化動態監督和日常監督,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單位及時通報、約談主要負責人,防止小事積成大事、小案成為大案。
實行廉政談話制度和《西山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實施辦法》。對街道、區級部門“一把手”進行集體廉政談話,要求帶頭履行“一崗雙責”,做到清白從政、廉潔奉公。嚴格執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對擬任用干部,在公示結束后先由區紀委組織廉政談話并發送“廉政公開信”,之后再予以任命;認真執行《西山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實施辦法》,20名區管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區紀委全會上述廉并接受紀委委員的現場提問及與會人員的現場測評。
認真落實群眾訴求工作機制。建立信訪包案制度和組織“領導干部接訪日”活動,區級領導牽頭包接訪、包協調、包督辦、包落實、包穩定,并于每月18日、28日定期安排區級領導在信訪接待中心接待來訪群眾。
整合資源支持紀檢工作。優化執紀執法環境,有效整合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等執法機關反腐敗力量;全力支持區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和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區委、政府主要領導對反腐倡廉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2015年,共對重要問題、重要案件16次作出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