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遵循“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簡政放權、公開透明、便民高效”原則,將中央“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要求貫穿始終,把有利于服務群眾、有利于群眾辦事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將各級政府工作部門行使的直接面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各項行政職權及其設定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責任等,以清單的形式明確列示出來,以“兩單合一”、“一表兩單”的形式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清權”全面清理行政職權。組織各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定”規定,對現有行政職權進行一次“大起底”,并按照中央要求統一職權分類,將各部門依法行使的直接面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職權,按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和其他行政職權10個類別進行清理,逐項明確行政職權的行使主體、職權名稱、設定依據、監督方式和救濟途徑,做到“清單之外無權力”。
“減權”大力簡政放權。在全面梳理現有行政職權的基礎上,按照職權法定和簡政放權的要求,加強對行政職權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審查,對每一項行政職權的法律法規依據認真進行審核確認,防止“法外設權”。同時注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共事務管理,利用縣市政府貼近群眾、就近管理的優勢,加大向市場、社會和縣市政府放權力度,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
“制權”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在建立權力清單的同時,同步建立責任清單,逐項明確各項行政職權對應的責任事項、追責情形、追責依據。要求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必須履行相關法定義務;不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確保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
“曬權”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在清單編制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和開門建清單,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職權事項放在優先位置,就職權名稱、法律依據等清單各個要素反復與部門溝通協調,會同政府法制部門嚴格審核把關,并及時在各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廣泛征求意見建議。還將向社會公布市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將各部門的權力和責任“曬”在陽光下,接受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