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云縣針對兩個責任落實中“虛”和“空”的問題,創新工作機制,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實行層層加壓、清單管理,力促落實責任制具體化、任務化和常態化,切實把主體責任落實到人、到崗、到底,堅決按“清單”辦事。
守土有責,用清單制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制定了《云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提醒清單制度(試行)》,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建立縣委主要領導對發現的四班子及班子成員、各級各部門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執行不力的情況,以及主要領導認為應當及時予以糾正的其他問題發出負面提醒清單,限時整改、限時反饋整改情況的提醒清單機制,實現了主體責任的動態管理。目前,縣委主要領導已向縣委、政府和鄉鎮班子成員發出提醒清單26份,提出整改問題54個。
轉變執紀思維,用清單制聚焦主業主責。準確把握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和抓早抓小的要求,瞄準職責定位,制定了《云縣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提醒清單制度(試行)》,建立紀檢監察機關發現領導干部有輕微違紀或苗頭性問題、問題線索或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由縣紀委主要領導簽發負面提醒清單,要求被提醒對象限期整改、限時反饋整改情況的機制。目前已對專項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發出監督責任“提醒清單”12份,提出整改問題26個。
強化干部監督管理,用清單制從嚴執行個人事項報告。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制度,規范黨員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制定出臺了《云縣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提醒清單制度(試行)》,要求領導干部除每年一次集中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外,個人重大事項實行隨時發生變化隨時報告制度,即填報《云縣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臨時報告表》。2015年來共開展40名處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收集上報工作及921名科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發出提醒清單107份。
(羅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