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民縣紀委制定出臺《富民縣紀檢監察機關廉政談話制度》(試行),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廉政談話機制,深入貫徹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
《制度》明確了廉政談話的目的在于,立足教育、著眼防范、主動監督、關口前移的要求,從關心愛護、嚴格要求干部出發,進一步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過程的監督;督促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有針對性的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促進依紀依規廉潔從政、依法行政;抓早抓小,堅持早提醒、早防范、早查糾,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溝通思想,研究問題,交換意見,促使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制度》提出廉政談話主要分為:落實責任制談話、任前談話、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四種。落實責任制談話是針對黨政主要領導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班子其他成員落實“一崗雙責”責任情況的談話。談話人圍繞談話對象所管轄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務,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遵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等情況進行交流溝通。任前談話是針對新提拔任用的領導干部的談話。談話人對新提拔任用和崗位變動的領導干部強調黨性、黨風、黨紀要求,強化履職擔當。提醒談話是針對干部職工思想狀況出現異常、工作消極懈怠、責任意識淡薄等的談話。談話人在認真客觀評價和分析的基礎上,對談話對象指出存在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并對今后的工作重點或方向提出具體建議、希望和要求,做到及時提醒,督促干部職工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誡勉談話是針對領導干部和干部職工在政治紀律、勤政廉政、思想作風、道德品質、工作紀律等方面存在問題以及已出現違紀苗頭行為的,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及民主測評較差的領導干部的談話。對談話對象講清其存在的問題,告知其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及如不及時改正和改進所產生的后果及危害,并提出處理和糾正問題的具體意見。
《制度》明確,廉政談話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領導分工,由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分層級組織實施。縣處級領導的廉政談話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負責,其中,落實責任制談話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談話視情況進行;各鎮(街道)、縣級各部門班子主要領導的廉政談話由縣紀委副書記負責,其中,落實責任制談話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談話視情況進行;各鎮(街道)、縣級各部門班子其他成員的廉政談話由縣紀委副書記及聯系分管的紀工委負責,其中,落實責任制談話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談話視情況進行;科級領導的任前廉政談話由縣紀委書記或委托縣紀委副書記進行談話;各基層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負責做好本單位的廉政談話工作,其中,與同級班子成員的落實責任制談話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與中層干部的談話每人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他談話視情況進行。《制度》還對開展廉政談話的方式和紀律要求等作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