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談話,讓我放下了思想包袱,也讓我深刻體會到了黨組織教育挽救干部的良苦用心。”近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某處級干部接受州紀委談話函詢后,主動交代了自己收取項目評審、驗收費用9500元的違紀事實。
今年以來,楚雄州制定出臺《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黨員干部開展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的實施辦法》《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開展談話函詢。今年1至8月,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排查處置問題線索472件,其中運用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175件,占總量的37.08%。
楚雄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李慶元介紹,談話過程中該州把握政策界限,認真分析每個談話對象的崗位特點和性格特征,制定詳細的談話方案和談話提綱,注重從被談話人的任職經歷入手,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進行感化。談話可由紀檢監察室相關工作人員、紀委領導談,或委托縣委書記、部門黨委(黨組)書記談,也可以由紀委副書記與縣委書記、部門黨委(黨組)書記一起談。
該州同時加大對黨員干部談話函詢所作情況說明的核實力度。對未講清問題的責成其直面問題如實說明情況;對談話函詢中不積極配合或說明問題避重就輕的,嚴肅批評教育;對弄虛作假、隱瞞真相、欺騙對抗組織的,按違犯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行為嚴肅處理。(自朝順 劉偉 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