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沒有認真與分管聯系的單位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督促指導下級黨組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到位……”日前,云南省武定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袁雄就己衣鎮落實主體責任中存在的有關問題,約談了該鎮黨委書記。這是武定縣對照“問題清單”,約談下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壓實“兩個責任”的一個例子。
8月初以來,武定縣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分別約談11個鄉鎮和62個縣級部門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帶著問題約談,拉下臉來批評;約談者開門見山,被約談者直奔主題,這樣的談話方式,進一步增強了約談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據了解,為了這些“問題清單”,約談前縣紀委做足了功課。7月上旬,縣紀委開展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半年督查工作,約談中的一些問題就是在督查中發現的。此外,縣紀委前期還收集匯總了明察暗訪、信訪舉報、紀律審查、經濟責任審計等方面發現的問題。
武定縣紀委負責人表示,縣紀委將對約談對象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和跟蹤回訪,督促被約談單位及時整改到位。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打板子”甚至“摘帽子”。(潘有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