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項僅研究討論一個半小時就全部通過、內部因職務犯罪被立案多達49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購買辦公樓并支付“誠意金”、致使國有收益損失6000余萬元……日前,云南省紀委通報了對三家省屬企業失職失責典型問題問責的情況,出現失職失責的多名班子成員分別受到誡勉談話、黨內嚴重警告、免職等處理。
根據通報,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集體決策流于形式,21項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等“三重一大”事項,研究討論僅用1個半小時就全部通過。自2005年至今,該集團內部多達49人因職務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其中,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和軍,原副總經理董光輝、朱樹部三人均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云南省委巡視組原正廳級巡視專員、煤化集團原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張躍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云南物流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拒不執行云南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違規向民營企業提供巨額資金,致使國有收益損失6000余萬元,國有資金面臨損失風險;集團黨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做出購買辦公樓的決定并支付1700萬元“誠意金”。原黨委書記、副董事長周少方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劉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原西南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購買珠寶首飾、高檔煙酒、購物卡用于送禮,領導班子成員在省委巡視組巡視期間,無視黨規黨紀,通宵打麻將賭博,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其華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鹿輝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云南省實行“一案雙查”,對出現失職失責的班子成員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予以問責。其中,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耿克明,云南物流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副董事長劉文章等10人分別被誡勉談話;云南物流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徐梅等4人被免職,并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常務副總經理李紅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云季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