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紀委及時對我談話提醒,我可能就要成為被通報曝光的‘名人’了。”這是5月30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干部李某被局紀委約談后的感慨。
之所以對李某進行約談,是因為有舉報反映李某打算為兒子辦“滿月酒”,部分轄區內監管對象準備參加宴請以示祝賀。約談中,李某對相關問題逐一進行了解釋說明并停止了違規宴請行為,把問題講清后,他如釋重負。
“實踐‘第一種形態’,重在壓實責任特別是黨委的主體責任。”西山區委書記周紅斌說,“各級黨組織只有把黨紀作為黨員干部的硬約束,有問題就指出來、及時糾正,防止從違紀滑向違法,才能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情況發生。”
今年以來,西山區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黨員干部咬耳扯袖成為常態,推動管黨治黨常管常嚴。1至6月,西山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對167名黨員干部進行了談話函詢。
區委研究出臺了《西山區關于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第一種形態的實施辦法(試行)》,明確提醒談話、組織談話、談話函詢、誡勉談話等具體工作方式,要求全區各級黨組織將“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常態化。區委班子成員分別約談了69個單位負責人,就落實主體責任指出了存在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區紀委對發現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了談話、函詢并要求簽字背書。針對近年來城管部門違紀違法案件易發多發的情況,區紀委班子成員還多次到城管部門調研座談,并與班子成員談心談話。區紀委派出第三紀工委積極履行監督執紀責任,先后對監督聯系單位開展監督檢查45次,發現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方面的問題11個,開展談話提醒39人次。
一次談話函詢并不意味著問題解決。西山區規定,談話函詢結束后,被談話對象要形成情況說明和問題整改書面材料,經所在黨組織書記、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簽字背書后報區紀委,紀檢監察室將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果檢查發現情況說明和問題整改不實,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于整改落實不到位或未進行整改的,將直接啟動執紀審查,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將給予有關人員紀律處分。(譚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