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云南省保山市紀委認真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到既有錯即糾,又絕不重錯輕罰。
做到有錯即糾。該市紀委緊盯“四種形態”中的前三種形態,下足功夫,用第一種形態“防樹病”“正歪樹”,用第二、第三種形態“治病樹”,防止干部的小問題變成大錯誤、從違紀走向違法。一季度,全市因存在“小問題”被進行談話、函詢,要求在民主生活會上作說明的黨員干部19人,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18人,黨紀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11人。
絕不重錯輕罰。該市紀委對第四種形態中的“極極少數”有多少查處多少,絕不手軟,堅決“拔爛樹”。一季度,全市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4人。
加快審查節奏。該市紀委轉變以往紀律審查貪大求全的模式,堅持快查快結、快進快出。一季度,全市共受理信訪舉報151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23件,立案審結30件,黨紀政紀處分33人,其中縣處級干部3人,從立案調查到做出處分決定,平均審查周期得到較大壓縮。(左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