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紀委著力深化“三轉”,進一步做好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研,對存在的問題做了分析,對進一步明晰思路,準確定位,聚集主業,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進一步夯實“三轉”思想基礎。一是開展案例點評“釋轉”。召開年度典型案例匯報分析會,州紀委主要負責人對機關每部門“三轉”工作案例進行逐一點評,總結方法,積累經驗,以案釋轉。二是強化制度執行“促轉”。州紀委七屆五次全會提出了“嚴轉、立轉、硬轉”和“嚴、深、細、實”的工作要求,報經州委同意,對州紀委常委提出了“約法五章十八條”,對全州紀檢監察干部提出了18條行為規范,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嚴守紀律、做好表率、防止“燈下黑”。查處并集中公開曝光了全州4起紀檢監察干部違紀典型案件。同時要求州紀委全體人員外出調研、檢查指導工作要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出差期間食宿要按標準回單位報銷,外出工作期間一律嚴禁飲酒,嚴禁參與除工作外的其他活動。州紀委及時從西雙版納州政務服務中心徹底抽回長期派駐該中心的干部和不再直接參與《西雙版納熱線》欄目工作等。三是公開信息發布“說轉”。聚焦主業主責,加強宣傳、宣講和信息發布工作。通過手機短信平臺、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網站有計劃、有步驟、有目的地發布每天、每個階段反腐倡廉建設的權威信息、工作簡訊和新聞報道。截至目前,手機平臺共發布權威信息87000余條,紀檢監察網站發布信息283條,州紀委有關領導外出宣講10場次。精心安排有授課經驗的同志為全州各級干部授課,進一步闡釋“三轉”,筑牢思想基礎、凝心聚力、掃清障礙。
“三轉”組織機構基本健全。清理壓縮議事協調機構,州紀委監察局牽頭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由原來的106個精簡到14個;州紀委監察局機關撤銷4個內設機構,新設4個內設機構,重組3個內設機構。調整后機關內設機構總數和行政編制總數及領導職數均保持不變,從事辦案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分別占機關內設機構和行政編制總數63.6%和61.25%,機關內部輪崗25人次、交流任職3人、下派掛職3人、提拔任用4人,主業更加突出,責任更加明確,任務更加清晰。
“三轉”工作穩步推進。一是回歸本職從嚴執紀。緊緊圍繞關鍵崗位、關鍵環節、關鍵節點加強專項檢查和明查暗訪,著力解決推進“三轉”慣性思維、路徑依賴的問題。積極探索廉政約談提醒、信訪督查督辦、反“四風”專責專司、責任事故“以我為主”的問責督辦等制度,緊緊咬住本職,把紀律挺在前面,聚焦中心任務,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二是先行探索“兩個為主”。抓住案件查辦、干部提名以上級紀委為主兩個具體問題,加強與組織部門的溝通協調,從州紀委監察局機關選派3名優秀紀檢監察干部到三縣市紀委任紀委副書記并具體分管案件查辦工作,選派3名年輕干部到三縣市紀委監察局掛職監察局副局長。全面實行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線索處置、案件查辦情況制度;堅持州紀委常委包案督辦和分片聯系制度,督促縣市紀委、派出機構主動查辦案件,對省委巡視組、省紀委轉交辦的信訪件及問題線索辦理情況進行督辦,實行州紀委書記、州紀委信訪室主任、州紀委派出紀工委、縣市紀委一把手負責制,確保辦件質量,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通過多措并舉,切實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做實了“兩個為主”,探索了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制度。三是懲治腐敗的成效初步顯現。在案件查辦方面,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239件,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26件,比去年同期增長80%,立案93件,比去年同期增長34.7%,涉案人員103人,結案84件,比去年同期增長61.5%,給予黨政紀處分101人,其中,涉及縣處級干部13人,鄉科級干部22人,一般干部9人,其他人員57人,移送司法機關10件,刑事處理7人,挽回經濟損失218萬元。在“四風”問題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方面,2015年上半年全州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 29件45人,其中,縣處級2人,鄉科級及以下4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1人,給予問責處理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