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陽縣整體聯動,形成組織監督、執紀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相結合的工作長效機制,拓展延伸監督范圍,切實加強干部管理監督工作和干部隊伍作風建設。
整合主體,構建干部監督網絡體系。堅持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整合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審計局等單位監督職能,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及干部工作監督員的作用,擴大干部監督覆蓋面。強化黨內監督,認真執行《黨內監督條例》,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廣泛發揚民主,堅持黨內責任制,管好身邊的人和事。強化社會監督機制,廣開渠道,為群眾反映情況設立信箱、開通電話、敞開大門。實行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堅持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不斷擴大群眾的知情權、發言權、監督權。強化新聞輿論監督,提升輿論監督的社會效果。
從嚴管理,加強關鍵崗位重點監督。提高干部自律意識,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季度工作報告、“一把手”年度總結報告制度。加強上級領導和組織監督,黨政主要領導按照管人與管事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建立健全情況分析匯報、考察考核、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誡勉談話、領導干部廉政檔案、信訪處理函詢等制度,強化主管部門對下級單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監督,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的監督作用。實行重大決策集體研究決定和班子成員相互監督制度。加強人大、政協監督,充分發揮自身職能優勢,不斷改進和完善監督工作的方式,認真組織視察、檢查、評議等工作,加強對“一把手”的民主監督。
堅持標準,完善干部選任配套制度。積極探索建立領導干部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三圈”監督工作機制,增強制度的預見性、全局性、程序性、嚴密性和可操作性。在嚴格執行上下功夫,不折不扣地按《干部任用條例》及相關政策法規規定的程序和原則辦事,堅決做到本級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會。制定《關于在民主推薦中推行票數印證鑒別機制的暫行辦法》,建立民主推薦“門檻制”,加強對票數的印證鑒別。制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暫行辦法》,圍繞如何提、誰提名、提名資格、人選把關、責任追究等關鍵性問題,提高提名五個維度,促使干部選任提名工作民主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