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干部中在現崗位上存在不適應、不勝任、不稱職,脫離實際搞‘政績工程’、‘ 形象工程’,違規改學歷、改經歷、改年齡,搞小圈子,鬧不團結、托請拉票、跑官要官的,要堅決調整下來”……
近日,昆明市出臺了《昆明市加強和改進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實施辦法》,明確突出忠誠干凈擔當、不讓老實人吃虧、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的“三個用人導向”,注重交流少數民族年輕干部和民族地區年輕干部,力爭40歲左右正處級領導干部占同級總數5%以上,實現年輕干部能力素質進一步提高,數量規模更加合理,隊伍結構進一步優化。
《辦法》強調,強化實踐鍛煉,規定年輕干部提任縣處級須2年以上基層經歷。堅持每年從市級機關選派一批缺乏2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年輕干部到縣(市)區、鄉鎮(街道)培養鍛煉、駐村包點。每年選派的新農村建設工作隊長及指導員,相應層級的年輕干部比例要達到30%以上。擔任村(社區)黨組織常務書記的新農村建設指導員中,年輕干部比例要達到50%左右。
《辦法》要求,要堅持從嚴從實監督管理年輕干部,做到管事與管人相統一,管工作業績與管思想作風相統一。年輕干部交流后應當保持其任期相對穩定,防止為了提職級、補經歷、轉身份等頻繁變動崗位,特別要注重管好年輕黨政正職。
《辦法》規定,要堅持嚴字當頭加強對年輕干部日常監督。對一些突出問題,該提醒的要提醒,該誡勉的要誡勉,該處理的要處理。對熱衷經營人脈、編織關系網,請人打招呼、遞條子,借掛職交流頻繁變動崗位轉身份、升級別,不愿意到基層和艱苦崗位工作的,要嚴肅批評教育、記錄在案。堅持“七個堅決調整和不用”,特別是現職年輕干部中存在“三不”現象的,要堅決調整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