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龍陵縣紀委監察局嚴格按照“二十字”好干部標準要求,把加強自身建設作為一項基礎性工程來抓,著力提高全縣紀檢監察干部的理解力、執行力、落實力,以政治上強、能力上強、作風上強、心力上強為基本標準,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鐵軍”。
攥指成拳,將力量集中到主業上來
過去,紀檢監察機關既要負責監督執紀問責,又要管許多不該管的事情,造成了紀檢監察工作聚焦不足、發散有余。
“落實‘三轉’,就是要回歸本位、干好本職,決不能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龍陵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去年以來,龍陵縣紀委緊扣“三轉”要求促落實,著力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使紀檢監察干部職責更加明確、力量更加集中、主業更加突出。對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兩輪清理,由原來參與的150個減少到15個,做到協調不代替、牽頭不包攬、參與不干預,為集中精力抓好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奠定基礎。
在配齊鄉鎮紀委班子,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社區紀檢監督小組管理的同時,在工信、教育、農業等7個縣直黨委成立紀檢監察室,配備紀委副書記(兼任紀檢監察室主任)、紀檢監察專干各1名,并按標準落實了紀檢津貼。今年,選派了4名鄉鎮(縣直單位)年輕紀檢干部到縣紀委監察局頂崗鍛煉、跟班學習,參與黨風、宣教和紀律審查等工作。組織紀檢干部參加中央、省、市、縣舉辦的各種理論業務培訓13批29人次。
從嚴管理,用鐵的紀律鍛造鐵軍
沒有行之有效的監管,再好的規章制度也可能變成“紙老虎”、“稻草人”。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不斷提高紀檢干部隊伍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龍陵縣紀委監察局創新對紀檢干部的管理模式,推行《工作交辦、督辦通知單制度》,按照“提出事項、通知交辦、催辦督辦、辦理反饋”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工作落實。今年以來,縣紀委監察局共發出《交辦通知》26個、提出交辦事項104項。
強化內部監督制約管理,切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用權,照制度辦事。制定出臺了《龍陵縣紀檢監察系統干部職工外出報備工作制度》《關于進一步發揮縣紀委委員職能作用的意見》《龍陵縣紀委監察局指紋打卡考勤管理制度》《請銷假辦法》等制度,逐步形成了“全面覆蓋、專業系統、務實管用、公開透明”的制度流程體系。
內部監督,正“家風”傳遞正能量
有權不可任性。隨著反腐走向深入,誰來監督監督者,監督失職如何問責等問題愈發受到關注。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確保紀檢監察隊伍權力正確運行,需要外部制約,更需要制定一整套比較嚴格的內部監督機制。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凈,才能理直氣壯地去監督別人。”縣紀委書記在不同場合多次強調加強內部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
龍陵縣紀委監察局按照內部自覺遵紀守法為主、外部監督為輔,加強輿論監督格局,不斷拓寬紀檢隊伍監督渠道。今年以來,全縣反腐倡廉重點工作共征求縣紀委委員意見3項69人次、通報2項46人次,組織縣紀委委員參與反腐倡廉重大活動2起46人次;縣紀委常委會向市紀委作專題報告3次,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紀委(紀檢組)向縣紀委做專題報告2次;32名縣處級領導干部按要求向市紀委常委會、573名鄉科級領導向縣紀委常委會提交書面述責述廉報告,8名鄉科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在縣紀委全會上述廉并接受現場評議;縣紀委常委、派出紀工委書記共約談鄉科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125人。
規范行為,防手中權力被濫用
“正人必先正己,只有用鐵的紀律來約束自己,才能行得正、立得住,才能堂堂正正去監督別人。”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黃永炳強調。
進入紀委不等于進了保險箱,紀檢監察機關作為專職反腐機構,稍有不慎,手中的權力同樣可能被濫用。
為切實防止“用權任性”問題,縣紀委監察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認真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帶頭執行“五個清單”制度,緊密結合崗位實際和職能職責,組織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重點防控信訪受理、線索管理、紀律審查、案件審理、干部選拔、后勤財務管理等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
同時,認真組織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以最嚴格地遵守工作紀律、辦案紀律、保密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生活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從嚴規范紀檢干部自身行為,嚴防“燈下黑”,確保紀檢監察干部既敢于擔當、敢于監督、敢于負責,又自覺接受監督,依紀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邱蕾、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