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管理,全面掌握紀檢監察干部履職和廉潔自律情況,增強紀檢監察干部接受監督的自覺性,瑞麗市紀委堅持 “五環節”抓好紀檢監察進駐人員述職述廉工作。即:
“制定方案”:召開會議前,瑞麗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制定了《述職述廉工作方案》,對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明確述職述廉對象及述職述廉內容。
“撰寫報告”:述職述廉人員結合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實事求是地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做到講成績客觀真實、講問題敢于揭短;述職述廉報告由該市紀委干部室進行初審,對報告的主題不突出、內容不全面、存在問題不具體、整改措施不落實等不符合要求的述職述廉報告,退回述職述廉人員重新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述職述廉報告,再呈送市紀委市監察局有關領導審閱。
“召開會議”:召開述職述廉大會,邀請瑞麗市四班子領導、市委組織部領導、市紀委委員、市監察局特邀監察員、委室負責人、委局機關職工代表等各層面人員參加,聽取述職述廉報告并對述職述廉對象進行測評打分。21名紀檢監察進駐人員按要求進行述廉,其中:會場述職述廉8人,書面述職述廉13人。
“開展測評”:圍繞履職情況和廉潔自律情況制定民主測評表,參評人員以不不記名的方式對選任紀檢監察進駐人員進行測評,確保了評議的真實性。應邀參加會議的領導和代表現場對述職述廉人員進行了民主測評。共發出測評表35張,收回35張,廢票4張,有效31張,民主測評綜合得分90分以上,占100%。
“結果運用”:瑞麗市紀委將對此次述職述廉測評結果向紀委常委會報告并以書面形式向述職述廉人員反饋;述職述廉及測評情況記入本人廉政檔案,并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督促紀檢監察干部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落實“兩個責任”,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杜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