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陽縣通過完善廉政預警、談心談話、干部選任、信息溝通等機制從嚴約束干部,推動從嚴管理監督干部規范化、常態化。
完善廉政預警機制,開啟“預防燈”。堅持領導干部廉政預警機制,定期測評領導干部廉潔狀況,對領導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問題,及時提醒、及時批評,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領導干部違規違紀,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堅持領導干部“三卡”預警監督制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信訪、舉報事項,認真查核,并將提醒卡、函詢卡、警誡卡發給被提醒、函詢、警誡的領導干部,做到防微杜漸,促進行為規范。2015年來,對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1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堅持述職述廉制,定期舉辦領導干部集中述廉會議,由指定的單位、部門主要領導進行述職述廉,并接受現場質詢提問,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意識。
完善談心談話機制,常講“逆耳言”。采取請上門、走下去的方式,堅持做到“五必談”、“五要談”。即:在領導班子出現不團結現象時必談、領導干部職務變動時必談、發現干部存在苗頭性問題時必談、群眾反映問題強烈時必談、干部自身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時必談。在干部考察考核后,考察考核組要進行反饋談話;在布置重大工作任務、遇到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或出現涉及地區穩定的群體性事件時,縣級領導要與相關干部進行談話;對在急、難、險、重崗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干部,組織部領導或單位領導要經常與他們談心談話;對工作實績明顯、受到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干部,要適時談心談話;對工作出現較大失誤、受到組織處理的干部,要及時談話。同時,定期對談話對象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需要提醒注意或糾正的問題,指出缺點、差距,提出希望、要求。
完善干部選任機制,暢通“上下路”。探索建立民主推薦票數印證鑒別機制,將民主推薦結果與歷次推薦情況、考核情況、崗位匹配性互相印證,著力解決以票取人的問題,進而把忠誠、干凈、敢于擔當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來。通過采取會議推薦、黨組織推薦、領導干部署名推薦、組織部門推薦、“兩代表一委員”聯名推薦、干部群眾聯名推薦、干部個人自薦等提名方式,選好用好干部,為能者“上”拓寬渠道。建立分析研判機制,每年開展2次分析研判工作,全面掌握科級領導班子的運行情況和干部的德才表現,對那些不勝任現職、能力平庸、無所作為、不宜擔任重要領導職務的干部調離崗位或轉任非領導職務。建立綜合考核機制,嚴格參照省委出臺“一個意見、五個辦法”切實抓好領導干部考核,將考核結果與領導干部提拔、調整進行掛鉤。
完善信息溝通機制,設置“防火墻”。實行干部監督信息溝通機制,及時與有關職能部門交流、溝通涉及領導干部的信訪舉報以及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審查、調查或立案偵查的有關情況。實行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由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信訪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審計局等部門參加的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聽取各成員單位掌握了解的領導干部的表現及情況,分析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實行干部監督員聘任上崗制,積極發揮干部監督員能動作用,將了解到的干部親屬圈、朋友圈、同學圈等方面的情況,定期向縣委組織部報送。建立干部監督信息庫,記錄經濟責任審計、個人有關情況報告、述職述廉和被舉報及處理的情況等信息,充實干部考核和選拔任用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