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縣結合全面加強干部隊伍建設要求,不斷強化干部監督管理,著力推動干部積極作為,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抓住關鍵環節,突出監督重點。一是突出重點對象。以主要領導干部和關鍵崗位干部為重點,嚴格落實“六個從嚴”要求,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抓好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領導班子內部制度建設,對縣鄉黨政正職、執法執紀、管人管錢管物等關鍵崗位的干部,實行重點配備、重點教育、重點考核、重點監督。二是突出重點事項。堅持干部考察預告、任前公示、試用期制度,落實好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因私出國(境)備案制度,組織476名科級領導干部如實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有10名領導干部報告了辦理婚喪喜慶事宜,有7名領導干部進行了因私出國(境)報備。三是突出重點工作。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離任交接、談心談話作為干部監督管理的一項重要手段常抓不放,向縣審計局發出了審計委托書,將對5名領導干部和1名村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3名因職務發生變動的領導干部發出了離任交接通知書,對發生職務變動的68名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免談話,制定出臺了《元江縣黨員干部人才雙向約談制度》。
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取得實效。一是根據玉溪市委市政府、市委組織部和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制定了開展“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確定10個方面整治重點,通過自查,我縣未發現“違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跑風漏氣”、“干部檔案造假”、“裸官”、“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天價培訓”、“拉票賄選”等情形。二是對擬提拔干部、交流到重要崗位的16名領導干部的檔案進行了專項審核,對15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了抽查核實,對3名考察人選的出生年月進行了認定。三是加強科級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印發通知,要求申請辦理因私出國(境)的科級領導干部,均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同時,將64名縣管科級領導干部持有的有效期內的因私出國(境)證照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四是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退(離)休人員在社會團體兼職及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進行“回頭看”。下發通知,要求各單位將相關要求傳達到每一名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和退(離)休人員,并將回頭看情況總結報告上報我部。
落實信訪制度,化解信訪矛盾。進一步規范信訪工作秩序,嚴格落實各項信訪制度,認真排查處理矛盾糾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中央和省市縣 “兩會”期間,積極加強與執紀執法機關和信訪部門溝通聯系,認真落實信訪案件首問責任制和案件督辦制,對群眾的來信來訪進行編號登記,調查核實每件來信來訪,對于符合政策應予落實的,及時落實,對于不符合政策規定或無政策依據的,及時答復,并耐心細致地做好教育說服工作。對重復上訪的個別老同志,不厭其煩地做好政策解答和思想工作。對不屬于組織部門受理范圍的事項,則耐心地向來訪人員做好解釋,并負責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將來訪人員帶領到相關部門協調辦理。上半年共接待群眾來訪8批次11人次、來信2件、來電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