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西雙版納州紀委牢固樹立“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執紀理念,在嚴明紀律上下功夫、以鐵的紀律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
約法五章 以鐵的紀律推進領導班子建設
深入推進“三轉”,班子建設是關鍵,只有緊緊抓住班子建設這個“牛鼻子”,推進“三轉”才不會落空。州紀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對常委班子成員嚴明五項紀律,實行“約法五章”,以上率下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一是嚴明政治紀律。不允許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決定妄加議論;不允許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各項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不允許對州紀委集體作出的決定、安排和要求陽奉陰違;不允許利用職位拉圈子,更不允許利用職權經營社會圈子。二是嚴格組織紀律。因公外出必須審查批準,因私外出必須提前請示報告;工作中遇到情況必須請示報告,不允許擅自表態和處置;不得越級請示匯報工作,不允許超越權限辦事;常委會議不得臨時動議、私設議題。三是嚴格保密紀律。不得擅自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通報工作情況;不得在任何公開場合談論常委會討論情況;不得以任何方式跑風漏氣、通風報信。四是嚴格辦案紀律。任何辦案措施的使用必須經過批準;不允許私存信訪舉報件和其他案件材料;不允許瞞案不報、有案不查、以案謀私。五是嚴格工作紀律。模范遵守黨章和黨內法規,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模范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模范遵守日常工作紀律。約法五章,為常委班子成員扎緊了權力運行的“籠子”。
深化改革 聚焦主業主責調機構
為著力解決紀檢監察機構職能發散、工作戰線過長的問題,明確職能定位,聚焦主業主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州紀委始終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改革,清理壓縮議事協調機構,牽頭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由原來的106個精簡到14個。加快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調整試點步伐,機構和編制向監督執紀問責傾斜,撤銷了4個內設機構,新設4個內設機構,重組了3個內設機構。調整后機關內設機構總數和行政編制總數及領導職數均保持不變,從事辦案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分別占機關內設機構和行政編制總數和63.6%和61.25%,主業更加突出,責任更加明確,任務更加清晰,反腐戰斗力更強。
嚴明紀律 以零容忍態度防止“燈下黑”
紀檢監察機關不是天然的“避風港、保險箱”,紀檢監察干部也不具備天生的“免疫力”。州紀委牢固樹立“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執紀理念,在嚴明紀律上下功夫、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狠抓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一是制定了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人員10條禁令。即不準發表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組織決定相違背的言論;不準越權干預案件處理;不準為案件當事人通風報信或者為違紀者說情庇護;不準泄露工作秘密;不準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委托人的請吃、財物或者安排的一切娛樂活動;不準出入夜總會及私人會所;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事宜;不準公車私用;不準在工作日中餐飲酒;不準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從十個方面“箍緊”紀檢監察干部的言行。二是制定了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領導干部外出請銷審批和報備制度,隨時掌握紀檢監察干部的動態。三是始終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讓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查處紀檢監察系統內部違紀問題,防止“燈下黑”,截止目前,州紀委對全州5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典型案件進行嚴肅處理并通報曝光,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李子昌 王琨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