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玉昌身為紀檢監察干部,參與買賣林木并從中獲利2.6萬元,造成了不良影響,已構成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并經施甸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何玉昌撤銷仁和鎮紀委委員職務處分”。近期云南省保山市對2起違紀的紀檢監察干部作出處分。
2014年以來,保山市著力強化各級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養,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有計劃地安排紀檢監察干部進行有關廉政宣傳、信訪處理、案件查辦、“兩個責任”落實等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干部的業務素質?;貧w主業,將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原來參與的136個議事協調機構清理調整至15個,優化內部機構設置,厘清職能職責關系,使改革后的辦案人員數和辦案機構數都占到了總數的63%。同時,嚴格要求,對違規違紀問題不護短、零容忍,對“燈下黑”問題嚴格追究。突出主業主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案件查辦工作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2014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552件次,轉立案140件,立案173件,處分194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2人。(黃波 楊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