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國稅以紀律作風建設為突破口和切入點,進一步抓好干部隊伍建設,著力解決自身在辦稅效率、服務意識、廉潔自律等存在的問題,使為民務實清廉主題和“三個三”落地要求在國稅干部中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自2014年7月份以來,省局先后三次派出14個明察暗訪工作組,對全省16個州(市)的52個基層國稅局進行明察暗訪,發現5大類共212項問題,對涉及作風紀律的103名直接責任人給予了“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取消評優評先資格、調整工作崗位”等問責處理。同時,對出現的風作紀律問題負有領導、監管職責的20名基層領導干部給予問責處理,并將問責處理結果在全系統通報。系統內其他單位紛紛以此為戒展開自查自糾,對涉及紀律作風的問題嚴格執紀,嚴肅問責。
同時,省局要求系統內各級黨組要切實履行自身在作風建設中的主體責任。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六個嚴禁”和總局“三個禁止,十項措施”的要求,堅決糾正損害納稅人利益的行為;將落實政風行風建設的具體措施和實際成效列入黨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分解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制度執行力;堅持嚴管善待,綜合運用并思考創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在本系統、本單位形成良好的干事氛圍和工作風氣,使干部職工遵紀守規形成風氣、成為習慣,以優質的納稅服務質量向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展示新時期云南國稅良好形象。要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充分認識自身在作風建設中的職能定位,既協助黨組加強作風建設工作,又督促檢查相關職能部門特別是窗口部門政風行風建設落實情況。遵循以明察為主、暗訪為輔、教育為主、懲戒為輔、抓時點、抓典型、嚴肅追責的原則,經常性地開展執法檢查和效能監察,聚焦主業,突出監督執紀問責,保持對作風問題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