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來,普洱市紀委監察局著力推進紀檢體制改革,聚焦中心任務、突出主責主業,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集中力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有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全面開展。
清理議事機構,實現“減負瘦身”。2014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全力清理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解決職能越位、錯位、不到位問題。市紀委監察局鞏固清理議事協調機構成果,不再參與新的議事協調機構;各縣級紀委積極清理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清理前,縣級紀委共參與1002個議事協調機構,平均每個紀委參與111個,其中個別縣多達190余個。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多、領導小組多,既造成職責不清、職能發散、主業荒疏,又造成文山會海,滋生形式主義。清理后,已完成清理的9個縣級紀委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減至139個,平均15個,精減比例高達85%以上。
優化機構設置,實現“上下對應”。根據中央紀委關于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市紀委監察局通過整合、新設、重組、更名、保留、成立等方式重新調整了內設機構,調整后市紀委監察局設立13個內設機構和市委巡視工作聯絡辦公室、機關黨委,并成立普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談話中心,直接從事監督執紀的內設機構達7個,超過一半的機構和人員力量將被調整到監督執紀的主業上來。同時,機構調整進一步明確內設機構的主要職責,實現了盤活機構編制存量、增強監督執紀力量、厘清機構職責職能、強化內部管理的四個轉變。
明確職能職責,突出主責主業。普洱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突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任務,把資源向辦案集中、力量向辦案傾斜、人才向辦案聚集,強化了案件查辦和執紀監督職責,更好地履行了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賦予的職責。2014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018件,同比增長112.97%;按照案件線索五類處置標準,初步核實違紀線索410件,同比增長57.09%;立案253件,同比增長56.17%;給予黨政紀處分259人,同比增長52.35%。其中,市紀委監察局共受理信訪舉報699件,同比增長181.85%;初核57件,同比增長159.09%;立案14件15人,同比增長250%,同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全面配合上級紀委各項案件查辦工作,完成大量協查任務,案件查辦各主要指標達到近年最高值,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紀律保障。(徐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