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區積極建立完善以“一次談話、一個培訓、三項活動”為主要內容的工作模式,進一步推進新任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有效防止領導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開展一次任前廉政談話。在區委常委會研究擬提拔任用(轉任)干部決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三個層面進行談話。一是由紀委書記對新任、轉任部門的黨政“一把手”進行個別談話。二是由分管副書記對副職以上的部門領導個別談話。三是由紀委書記對同批次調整的一般干部進行集體談話。明確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提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崗雙責”的相關要求,聽取新任干部在遵紀守法、廉潔從政、接受監督等方面的認識等內容。談話前統一擬定談話提綱,下發談話通知書,安排專人負責記錄,談話記錄存入個人廉政檔案。
舉辦一次《廉政準則》及重大事項申報專題培訓。把《廉政準則》列入廉政教育培訓的必修課,組織專人對新任領導干部進行專題培訓,并把《廉政準則》、《領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公示》等廉潔從政規定輯印成“小冊子”作為教材,發放到新調整的科級以上干部手中。
組織好黨風廉政情況審查、黨紀政紀法規知識考試和經濟責任審計三項活動。一是黨風廉政情況審查。按照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有關程序要求,在提交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之前,對擬提拔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信訪舉報和調查結果等情況進行審查。二是黨紀政紀法規知識考試。堅持“凡提必考”原則,以黨紀政紀和廉政法規基本知識為主要內容,在公示期間對擬提拔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轉任重要職務的領導干部、擬任用的其他重要干部三類對象進行考試,并將考試成績記入個人廉政檔案。三是經濟責任審計。對離任、任職期間調任、轉任、輪崗的領導干部執行財經紀律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進行檢查,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評價使用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