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紀委、監察局發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加強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
通知指出,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全市上下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改進作風、厲行節約已經成為各級黨政機關和廣大黨員干部的普遍共識和統一行動。但是,“四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反復性,元旦、春節更是不正之風易發多發的時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認識做好元旦、春節期間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各級黨委(黨組)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加強元旦、春節期間作風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擺上議事日程,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糾正,教育引導干部職工恪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的要求,嚴守黨的紀律,自覺遵守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增強執行紀律規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通知要求:要落實監督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委實施辦法以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共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禁止發送和接受“紅包”的規定》、《曲靖市國家公職人員非工作時間監督辦法》等制度規定,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禮品和各種購物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節日期間除值班、值勤等公務使用外的全部公車一律實行定點封存停放,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
通知強調,要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針對元旦、春節特點,采取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上下聯動等方式,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開展監督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節慶期間公款吃喝、收受紅包、濫發錢物、鋪張浪費、公車私用、公款旅游、跑官拉票等違規違紀行為。要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和電子郵箱,廣泛收集違紀線索。要強化執紀問責,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和群眾、媒體反映的問題,迅速組織核實處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斂、不收手等頂風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決不手軟、決不姑息。對因教育、管理、監督不到位,導致發生嚴重違紀違規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責任。
同時,對各地執行情況市作風辦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組織開展好元旦春節期間明察暗訪工作,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問題線索統一交市紀委監察局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