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九屆十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共云南省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設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干部隊伍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全省各級黨委明確提出了“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
《決定》強調,各級黨委必須旗幟鮮明地突出忠誠干凈擔當、不讓老實人吃虧、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的選人用人導向,積極穩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實疏通領導干部“能下”渠道,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著力重構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決定》按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明確大力選拔和重用好七種干部:理想信念堅定、心系人民、襟懷坦白的干部;依法辦事、為政清廉、品行端正的干部;堅持原則、認真負責、敢抓敢管的干部;想改革、謀改革、善改革的干部;能力過硬、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扎根基層、埋頭苦干、甘于奉獻的干部;公道正派、不拉關系、不走門子的干部。
同時,《決定》明確對七種干部堅持調整和不用:理論信念動搖、信仰缺失、精神迷茫的干部;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目無法紀的干部;宗旨意識談漠、作風漂浮、群眾不認可的干部;投機鉆營、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干部;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得過且過的干部;言行不一、陽奉陰違、做“兩面人”的干部;律己不嚴、道德敗壞、以權謀私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