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認真貫徹落實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針對我省當前政法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極少數干警濫用職權、枉法裁判、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問題時有發生,少數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思想不重視、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具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不到位、機構不健全等問題仍然存在等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進全省政法機關黨風廉政建設。2015年5月12日,經省委政法委專委會研究決定,向全省縣級以上政法機關發出了《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政法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意見》要求,全省各級政法機關要深刻認識“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對政法隊伍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認識加強政法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著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清正廉潔、作風過硬的政法隊伍。
《意見》分為六個部分,一是黨委(黨組)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明確提出了強化黨委(黨組)集體領導責任、主要領導切實負起“第一責任”、領導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的具體措施,要求各級政法機關黨委(黨組)要細致研究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明晰領導班子集體、一把手、成員的責任清單,制定抓落實的具體措施,確保主體責任落實落地,防止制度“空轉”、“失靈”。二是紀檢監察部門切實擔當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明確要求各級紀委(紀檢組)協助好黨委(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查違紀違法案件、從嚴打造紀檢監察隊伍,深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突出主業、聚焦中心任務,切實擔當起監督責任。三是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要求切實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全面加強法治理念教育、深入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加強反腐倡廉輿論引導,通過教育引導,著力強化政法干警守紀律講規矩的思想行動自覺和拒腐防變能力。四是馳而不息推進紀律作風建設。明確要求各級政法機關要把紀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地堅決執行黨的紀律、深入落實“八項規定”、嚴厲整治作風問題、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強化政法隊伍思想作風建設,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不良思潮和傾向,始終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站穩立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五是充分發揮監督制約機制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通過進一步強化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執法工作制度、嚴格落實黨內監督規定、健全執法司法監督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約束機制,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六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法機關在抓黨風廉政建設上,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形成合力、著力解決問題,緊緊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采取有力舉措,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落實,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圓滿完成,推動全省政法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時俱進。(省政法紀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