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力度,富滇銀行制訂出臺了《富滇銀行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有三個突出特點:一是全面清理崗位職權。以部門為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全面清理、明確各個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行經營發展的客觀需要,制訂完善工作流程和權力運行流程,明確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內外結合的方式,通過各部室、分支機構自查、綜合評定、專業審核、集體研究等形式,對總行425個崗位,分支行35個崗位進行了廉政風險的排查,梳理排查出可能存在廉政風險的崗位98個,建立了廉政風險目錄。三是全面進行動態監控。對查找出來的98個廉政風險點進行評級,確定高級加緊風險崗位23個、中級別風險崗位39個、低級別風險崗位36個,把這些廉政風險與銀行案件風險一起,納入時時動態監控,及時化解風險,防止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