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日凌晨2時,大理州巍山縣南詔鎮拱辰樓發生火災,火災過火面積300平方米,造成拱辰樓上部木結構部分被燒毀,直接財產損失390余萬元,文物古建損失難以評估,但未造成人員傷亡。經大理州委、州政府成立的火災事故調查組調查,初步查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為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蔓延擴大造成火災。巍山縣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存在重部署輕督查、責任落實不到位,管而不實、管理工作不到位,監管部門各自為政、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火災發生后,省紀委高度重視,要求大理州紀委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盡快查明火災事故責任并予以追究,同時將追究處理情況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