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中規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的領導責任是什么?
答: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黨組)、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每年召開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黨委常委會議(黨組會議)和政府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并按照計劃推動落實;二是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三是貫徹落實黨風廉政法規制度,推進制度創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凰氖菑娀瘷嗔χ萍s和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五是監督檢查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下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六是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七是加強作風建設,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八是領導、組織并支持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切實解決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