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至2015年8月,省委第五巡視組和第八巡視組先后分三輪對大理州州級及12縣市開展了巡視工作。大理州委及各縣市委以巡視為契機,緊緊圍繞巡視反饋意見,認真抓整改落實、態度堅決、措施到位、有序推進、取得明顯成效。截止目前,州級和12縣市先后3輪巡視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整改了五個方面263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辦理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187 件,初核了結140件,立案46件63人,黨政紀處分61人 ,組織處理9 人,誡勉談話11人,行政問責3人,做到了查處跟進全覆蓋。
明確責任主體 嚴格政治紀律
今年分別召開7次州委常委會議、10次州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圍繞省委檢查考核組和省委第五巡視組、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嚴格按照省委集體誡勉談話提出的“七個一”整改要求,制定《大理州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整改方案》。目前,19項整改任務中,基本完成和長期堅持17項。其余2項正在開展前期工作。
州委研究制定《州委常委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方案》,將22項整改任務分解到州委常委及所在部門,并對責任部門的落實情況跟蹤督查,確保整改實效。對2014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2個縣市和5個州直單位53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責令整改,取消了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評先評優資格;全州對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39個單位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對37名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其中給予黨政紀處理12人,問責25人,調整領導崗位18人。
進一步落實各縣市黨委、州級各部門黨委(黨組)每年2次向州委、州紀委專題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制度。把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納入考核體系,并從“黨委主體責任、作風建設、紀委監督責任、工作創新、責任追究”5個方面完善了考核內容及考評指標,明確責任目標,進一步強化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
州紀委把守紀律講規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來抓,下發了《關于開展穩增長專項紀律檢查的通知》,圍繞影響改革發展和穩增長政策落實的9種紀律作風方面的問題,加大監督執紀力度,發現問題73個,處理138人,其中黨政紀處分38人;督促職能部門重點查處不作為、亂作為方面的5種問題,發現問題91個,處理216人,其中黨政紀處分16人。
多措并舉監管 突出民生重點
大理州對3輪巡視發現的五個方面263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逐項列出詳細清單,完成對州級62個工作部門權力清單的清理審核,精簡幅度達74.5%。對2013~2014年審批的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總額1000萬元以上項目的土地開發使用和工程建設招投標情況進行了排查清理整治,經核查,全州2013年以來共審批政府投資項目224個,總投資182.72億元。
全面開展全州“小金庫”治理工作。共查處私設“小金庫”單位5個,收繳資金43.03萬元,對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行政免職1人,黨政紀處理3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人。
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廉潔從政教育,強化警示教育。從2014年到2015年9月,共舉辦38期19438名各級領導干部參加的黨風廉政培訓班,組織全州黨員干部20000人次到“紅色傳承”黨性教育現場教學基地接受教育,組織513場24783人次到州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出臺《關于建立干部作風監督檢查長效機制實行明察暗訪常態化的規定》,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問題38個42人,4次點名道姓通報典型問題23起。
加強對民生資金的監管,對全州民生資金106.7億元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清理,整改了扶貧和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資金存在的違規使用問題。啟用12個縣市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及時通報運行情況。認真落實《洱海保護管理條例(修訂)》《海西保護條例》,制定了《關于環洱海綜合治理整改工作方案》。共清理違法侵占灘地68起,清退灘地面積8174㎡,查處違法用地案件23起。
強化責任追究 提升整改效果
辦結銷號,一件一清。建立銷號制度,每辦結一件均由承辦部門向負責管理的專人報告。逾期未結的,由州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及時提醒督促。省委第五巡視組轉辦交辦信訪件5批164件,應由該州辦理160件,均已辦結。給予黨政紀處分10人,其中黨內警告2人,嚴重警告2人,行政撤職1人,行政開除1人,開除黨籍 2人,“雙開”2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7人。查處違紀資金6400多萬元。省委第八巡視組移交州紀委問題線索15件,立案查處3件,信訪了結10件。省委第八巡視組移交一般信訪件112件,已全部按規定分流辦理。
運用巡視成果 推動制度創新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規收送“紅包”問題10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0人;查處“為官不為”問題44件,處理4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人,問責40人。
州、縣市紀檢監察機關累計開展監督檢查、明察暗訪289次,下達交辦督辦通知26份,整改完成110個;約談監管不力、責任不落實的領導干部125人,立案審查18人,問責38人,停職處理2人。環保、住建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130次,查處案件42件,罰款201.97萬元,累計拆除違章建筑226幢、面積3萬多平方米,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10件。